辽宁师范大学网络信息发布及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条 网页发布的任何信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学校主页上所发布的信息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由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上传。
各部门发布的外部信息,应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归档,由部门网页管理人员将所发布信息上传到学校服务器,有Ftp上传账号和密码的单位要负责密码的保密,并保证上传内容的健康、安全,如果出现问题,将取消该单位的权限。
各级网络管理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校园网络中使用的账号和密码以及操作权限的设置由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信息上传以及办公自动化登录的用户名、密码由各部门网页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不得泄漏密码,由密码泄漏造成的网络事故由相关的管理人员及部门领导负责。
如果有账号使用者变更,单位应及时上报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如出现其他问题,由账号负责人处理,并上报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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